本報記者 賈麗瑋報道
近幾年,以“共享經濟”之名闖入我們日常生活的新事物越來越多,普及速度也越來越快。
經過共享單車、共享電動單車等受人們喜愛的熱度大增后,如今共享汽車又開始在多個城市出現,算是共享時代下交通方式領域的新升級。既緩解了交通壓力,又避免了一定的資源浪費。
8月8日,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出為促進新形勢下小微型客車租賃的健康發展,推動移動互聯網與小微型客車租賃的融合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出行需求,提出小微型客車租賃指導意見。
記者梳理發現,此次《指導意見》是首次針對小微型客車租賃的界定、法規、利好等方面出臺的指導意見。包括總體要求、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提升服務能力、鼓勵分時租賃發展和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五部分。其中,有明確要求充分認識發展分時租賃(即汽車共享)的作用、科學確定分時租賃發展定位、提升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
金聯創市場分析師劉霞表示,《意見》旨在保護用戶權益、提高小微型客車租賃有效供給、優化交通出行體系、促進行業健康規范發展。
規范發展環境
據悉,早在6月1日-14日,交通部就《關于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在官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針對征求出的意見建議,對《指導意見》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將適用范圍限定為小微型客車租賃;充實了反恐防范相關要求,增加了“維護公共安全”等內容;同時對于分時租賃新業態進行了規范和管理。
劉霞分析道,此次新規鼓勵使用新能源車輛開展分時租賃,即俗稱汽車共享,以分鐘或小時等為計價單位,利用移動互聯網、全球定位等信息技術構建網絡服務平臺,為用戶提供自助式車輛租賃服務。
其實,共享汽車這種新模式,還有很多難題亟待解決。比如停車場所怎么設定,費用安排怎樣才算合理,市場上的投放數量怎樣控制,怎樣規范消費者的使用,如果車子發生故障責任怎么劃分等。
易觀分析師王會娥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坦言,目前共享汽車行業,確實存在諸多問題,并且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中,有些問題還會繼續并長時間存在。
那么,新規的出臺究竟能不能治理好當前共享汽車市場所出現的一系列問題呢?
中研普華研究員孛一浩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新規的出臺對于共享汽車的市場發展有一定的改善和推動作用。但是,目前來看共享汽車的發展距離成熟的市場運作還有一定的距離。
“車、停車位和網點密集度是制約共享汽車發展的三個主要因素,要解決這些因素,還需要出臺配套的政策及規劃措施。”孛一浩補充道。
值得注意的是,王會娥告訴記者,此次《指導意見》只是從頂層規劃上做出相關引導。并沒有針對某些具體問題,給出更詳細的規劃要求。
“比如,完善用戶的身份查驗制度,鼓勵開發一些新的險種,建立合理的車輛投放機制,提升運營企業的線上線下服務的能力等。以及所提到的,采取移動互聯網的手段,GPS定位、地理信息系統等,以及車聯網和電子圍欄等知名的技術,去強化其運營和管控。”王會娥表示,這一系列的措施和要求,其實對于規范用戶的使用行為,引導運營企業科學合理地投放車輛,合理安排停車網點等有明確指示。
而業內人士認為,一個非常核心的現實是,目前共享單車市場出現的這些問題,其實更多的是在消費端,而不是企業端。
“從之前的推行案例看,共享電動單車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某些城市人口密度大、交通擁擠,且乘騎者存在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故速度較快的電動單車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劉霞認為,相比較而言,電動汽車安全系數高,且因政府的政策扶持,近兩年其發展速度和市場需求量大幅提升,同時各廠商在新能源產品技術性能上也在不斷成熟。另外,基于環境因素考慮,很多用戶都愿意選擇購買新能源汽車,微型純電動汽車是適合中國國情的代步工具,推廣起來比較容易。
另外,王會娥認為,新政終究起到的還是引導和規范用戶和運營企業行為的作用,以促進行業更加健康穩健地發展。但是,并不能指望新政可以馬上治理好目前共享汽車行業所面臨的各種各樣的問題。行業中現在面臨的諸多問題,是需要行業經歷一個慢慢發展的過程,才能逐漸地成熟,行業用戶使用習慣慢慢地培養而逐漸得到解決的,并不是一蹴而就地解決掉所有問題。
那么,對于新政的落實情況,王會娥坦言,重點還是要取決于政策的執行者,和行業中相關的分時租賃運營企業。
有望迎來爆發期
不可否認,同網約車、出租車相比,共享汽車的使用強度還要弱很多。那么,共享汽車會不會是未來的發展方向,是否會迎來爆發期?
對此,王會娥告訴記者,通過易觀千帆六月份所檢測到的共享汽車行業活動規模來看,整個行業目前的活躍用戶規模是200多萬,從這一維度上說,確實是遠遠低于網約車和出租車行業用戶規模。“但是,這并不能說明行業未來的前景不好,共享汽車一定會是未來的發展方向,而且也一定會迎來爆發期,并且距離并不會太遙遠。”王會娥表示。
同樣,孛一浩認為,共享汽車具有較大的需求市場,目前使用強度低主要在于配套的不完善,但其一定是未來的方向,它有助于緩解私人小汽車的保有量,以及緩解我國碳排放問題。只要車況安全、使用方便、價格不過高,就一定能得到發展。
目前,在共享經濟的各個領域,從消費者角度來看,其實,很多消費者的消費理念在潛移默化地發生一些變化,比如說,很多的消費者現在并不是非常在意這個物品的擁有權,而是更看重以合理的價格去獲得用品的物品使用權。
首先,王會娥認為,雖然私家車保有量每年都在高速上升,但值得注意的是,有證無車一族的數量也是一個極其龐大的群體。并且,隨著國家經濟發展以及消費水平的轉型升級。那么,有證無車的年輕一族對于自駕是有一定的需求。同時,汽車共享的市場本身也有需求,而且隨著消費的進一步升級,需求會越來越明顯。
另外,王會娥表示,汽車共享的市場逐漸趨于標準化,運營企業不斷提升運營密度。車輛規模上升之后,不僅可以給用戶帶來更好的體驗,還能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
記者梳理發現,無論是剛剛出臺新政還是國家所出臺對于共享汽車的相關支持和引導政策上來看,國家層面持鼓勵態度,政策的支持力度的確非常大,充分肯定分時租賃的一些積極意義。
比如此次,《指導意見》明確鼓勵分時租賃新業態發展,在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的前提下,考慮分時租賃非集約化出行的特點,合理確定分時租賃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定位。在市場環境下已醞釀兩年多的分時租賃,終于有了政策上的指導和支持。
除此之外,從技術層面來看,車聯網技術、移動支付技術、定位技術、職業發展等,為汽車共享提供了充足的支持。“而且,未來隨著無人駕駛的到來,或許也會是汽車共享,所能爆發的另一個點。”王會娥提到。
記者了解到,隨著“共享經濟”理念不斷深入人心,目前“共享汽車”已經登陸國內部分城市。通過“共享汽車”提供新能源分時租賃的服務,可減少私家車出行的頻率,也減少了城市的停車資源,繼而對自然環境的改善也會逐漸提高。
為進一步營造行業良好發展環境,《指導意見》還提出了加快推進制度標準建設、推動解決租賃車輛道路交通違法處置和租賃車輛詐騙等突出問題的要求。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建立租賃經營者和承租人信用評價制度,構建跨部門、跨區域的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
“因共享汽車的推廣使用還在試運行階段,對于如何使用、收費多少等問題還在摸索階段,但其發展方向卻是大勢所趨。當然事分兩面,對于剛剛起步的共享汽車,在使用過程中,用戶交通違章處理情況、車輛停放、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費用支付、車廂保潔、預約爽約、新手駕車威脅市民人身安全等都成為后期需要用戶和企業解決的問題。”劉霞表示。